红星锐评丨厅官被抢劫曝光的上百万财产从何来?公众疑惑期待解答
持续治官、反腐的大背景下,几乎只要与官员财产相关的消息,总能引起人们的关注。这其中,曝光官员财产的方式越奇特,关注程度越高,比如小偷曝光、情妇举报等。
安徽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施平一家的财产曝光,就是这样非常态的路径。据报道,根据《判决书》,2015年4月28日,马剑和同案犯解某持气手枪等作案工具,入室抢劫安徽省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韩剑辉(安徽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施平之妻)之家,被抢财物价值超过130万元,其中包括现金合计113万元(含美元28980元)和价值逾28万的各类购物卡、消费卡等物。
相关消息是经几天前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纸《马剑抢劫一审刑事判决书》,引发社会关注的。
施平 图据澎湃新闻微博
如果遵照既定的思维模式,(我们)会按照“小偷反腐”的路径去解读这一案件。的确,这些年小偷为反腐做出了一定贡献,“窃钩者”迁出许多“贪腐者”。在这起案件中,马剑和同案犯解某也是深谙“贪官遭逢偷窃不敢报案”的心理,才选择了将交通厅长作为偷窃抢劫的对象。
当现金、美元、各类购物卡消费卡、香烟等财物被人带走,出现在社会公众的视野时,许多人包括抢劫人,也会据此给该官员贴上“贪腐”的标签。
然而,没想到的是,交通厅长施平选择了第一时间报警。这一违背“小偷反腐”经验逻辑的举动,又让部分舆论发生了动摇——当事官员敢于报警是不是意味着清廉呢?这个疑问,舆论显然是无法给予肯定回答的,这其中有太多未知的可能,比如:据韩剑辉在《判决书》中陈述,其中纸盒内113万元人民币是儿子的购房款。
但能够肯定是,“小偷反腐”的经验逻辑是靠不住的,甚至舆论也不应该去遵循这一经验逻辑去判断官员的清廉与贪腐。
法治的基本前提和底线在于,对官员的监督要确保手段的合法。如果“小偷反腐”成为了一种较普遍的手段,那么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不仅仅是“窃钩者”的猖獗,还可能有“贪腐者”为掩盖自己的行径,进一步将个体的腐败扩大成为公权链条上的集体腐败。
必须将小偷、抢劫与反腐剥离开来进行评价,这是基本的前提。
案件自发生至今,已3年之久,但为何直到前几天,厅长家的130万元财物才随着法院对抢劫人判决书的公布而被间接披露出来呢?从新闻中所见的,当事人对媒体说的一句话——纪委方面调查过这件事。既然调查过,如果确系合法所得,又何妨公布一下呢?否则,这样的案件,在公众眼里,就会成为一个未解之谜。
对于公众而言,不能凭借被抢劫财物超出认知,就简单粗暴地判定一位官员是否贪腐。反过来,如果官员对巨额财物不作任何解释,就一句话便想稀里糊涂地放过,公众恐怕不会如此轻易地被说服。
如果要让公众不为非正义的抢劫或者偷窃鼓掌,那么合法的监督就必须及时有效地对公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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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张定
编辑丨汪垠涛
本文为红星新闻(微信号:cdsbnc)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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