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传女生被害案二审宣判 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周云露被害案件始末
来源:新青网综合 责任编辑:且听风吟 发表时间:2018-03-28 23:37
就在昨天上午,北京高院对于中国传媒大学女生被害案进行了二审宣判,驳回了被告人的上诉请求,并且维持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可以说是大快人心。今天小编就要为大家回顾一下中国传媒大学女生被害案件始末以及中传女被害案二审宣判结果,一起来看看吧。
10月31日,有媒体从权威信源获悉,北京高院于当日对中国传媒大学女生遇害案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李斯达的上诉,维持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斯达死刑的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报请最高法核准。
据此前媒体公开报道,2015年8月10日晚,中国传媒大学2014级电影专业女研究生周云露突然失联,该校的另一名已毕业男生、2010级音响导演专业毕业生李斯达也同时失踪,两人手机均关机,无法联系。
5月25日上午,中国传媒大学女生遇害案二审在北京市高院开庭审理
8月11日凌晨,朝阳警方在传媒大学附近的内蒙古饭店将嫌疑人李斯达抓获。李斯达供述,他于2015年6月产生了想要找一个女孩寻求刺激的念头,随后,他联系到曾经的大学同学周云露,谎称要找周云露拍戏,且告诉周云露需要试戏。周云露按照李斯达的要求来到李斯达的居住地,在房间内,李斯达企图强奸周云露,但遭到反抗,之后李斯达将周云露杀害。
2016年12月,北京市三中院一审认定李斯达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斯达系自首的辩护意见不成立,且犯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驳回其辩护人提出的重新进行精神鉴定的申请。法院一审还判处李斯达赔偿受害人家属各类费用5万余元。
宣判后,被告人李斯达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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